浏阳日报讯(记者李小雷)发现他人将银行卡落在ATM机后,浏阳男子彭某竟私自操作取款机,取走他人银行卡内的5000元。近日,彭某因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
去年7月15日,我市警方接到市民姜先生报警,称他在城区一银行网点的ATM机上办理业务后,忘记取走银行卡就离开了,直到手机接到银行账户取款提醒,他才意识到问题。等到他赶到银行,取款人和自己的银行卡均不见了踪影。
警方调取监控发现,在姜先生办理完业务离开后不久,一名男子进入自助取款区,在ATM机上操作取走了姜先生卡内的5000元,并带着姜先生的银行卡离开。
根据监控信息,警方很快锁定了取款的嫌疑男子彭某,并在四天后将其抓获归案。到案后,彭某如实供述了自己提取他人存款的行为。
在我市务工的醴陵人付某军也因一时贪心被警方传唤到案。去年9月25日下午,付某军在经开区一个银行网点取款时,发现ATM机内有银行卡未取出,便分两次取走他人存款6000元。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彭某、付某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诈骗金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遂判处彭某拘役三个月,宣告缓刑六个月;判处付某军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分别处以罚金。
编辑:戴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