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寻衅滋事罪双双获刑
浏阳日报讯(记者李小雷)为朋友排忧解难本无可厚非,但如果行为不当,却很有可能排忧不成,反而让自己“受伤”。近日,浏阳男子陶某、陈某因替朋友“出气”,打砸他人麻将馆,构成寻衅滋事罪被法院追究刑事责任。
去年2月7日晚,陶某、陈某受朋友江某的邀请到家中喝酒。酒过三巡,江某提起自己不久前因在楼下麻将馆打牌被人说了闲话,心中郁郁不欢。
听朋友诉苦,陶某、陈某当场表示要帮江某“出出这口气”。当晚10时许,陶某、陈某满身酒气地来到麻将馆,陶某持凳子将麻将馆的4扇玻璃门砸坏后,进入麻将馆内扇了经营者唐女士几个耳光。一旁的陈某上前将唐女士推倒在麻将桌上,对其进行殴打,并威胁在场人员不得报警。
在打人砸物一番后,陶某和陈某扬长而去,唐某随后被家人送往医院治疗,并向警方报案。经法医鉴定,唐某全身多处骨折,所受损伤达到轻伤二级,后住院治疗达60天,造成经济损失7.2万余元。
就在警方立案调查时,自知闯下大祸的陶某和陈某在案发当晚向警方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据此,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陶某、陈某无事生非、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且均系主犯,但鉴于两被告人均有自首情节,可从轻处罚,遂判处陶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共同赔偿被害人相应经济损失。
一审宣判后,陶某、陈某以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近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认为一审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编辑:戴鹏
微浏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