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佯装客户上门洽谈业务“借”走店家车辆一去不返

编辑:戴鹏 2019-03-06 11:29:55
微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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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玩套路”盗窃获刑
 
  客户上门洽谈业务,中途称临时有事,要借摩托车一用,谁知却骑着摩托车一去不返。去年,我市三家建材店先后被这一“套路”骗走摩托车,经过警方侦查,嘉禾县嫌疑人雷某落网。近日,接连在我市盗窃作案三起的雷某被追究刑事责任。
 
  浏阳日报记者李小雷
 
  “客户”借走车辆一去不返
 
  张女士在城区东沙路开有一家建材店,去年7月12日,一名男子主动找上门,称自己刚租下一个门面,需要进行装修。
 
  见有生意主动找上门,张女士热情地招待了男子。随后便安排店员林先生骑摩托车跟随男子前往其承租的门店丈量装修尺寸。“门店没有上锁,我们直接进去了。”林先生说,在他丈量装修数据时,男子突然称临时有事,提出借用一下摩托车,只要10分钟左右就能返回。
 
  想到男子借车时间不长,自己又在其租赁的门店里做事,林先生便毫不犹豫地将车借给了对方。但让林先生没有想到的是,男子借车离开后就再也没有返回。
 
  随后林先生找到了门店的房东,房东称男子只是口头承租门店,并没有缴纳租金签订租赁协议,所以对男子的身份信息并不清楚。意识到被骗后,林先生拨打了报警电话。
 
  同样“套路”作案三起
 
  就在警方介入调查时,去年8月23日、9月5日,集里建材市场、淮东西路两家建材店又先后遭遇了相同的“套路”,车辆被所谓的客户“借”走后便不知所踪。
 
  由于作案手法相似,警方将三起案件串并案侦查,很快锁定了嘉禾县嫌疑人雷某。去年9月25日,准备再次作案的雷某被警方抓获归案,并如实供述了接连作案三起的犯罪事实。
 
  公诉机关指控,自去年7月份以来,雷某三次窜至我市城区,先是找一处正在招租的门店,并口头承诺租用该门店,然后以门店需要搞装修为由,取得被害人信任,在商谈装修等事宜过程中,以借用摩托车或电动车办事为借口将车盗走,先后作案三起,涉案价值8600元。
 
  据此,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雷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责令退赔受害人相应经济损失。
 
  一审宣判后,雷某对罪名有异议,认为应定性为诈骗罪,且量刑过重,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长沙中院审理认为,雷某采用秘密窃取的手段将被害人财物占为己有,故对该行为应定性为盗窃罪,量刑适当,遂依法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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