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盗窃变抢劫被提起公诉
浏阳日报(记者李小雷)潜入宾馆行窃未发现钱财,浏阳男子吴某竟持凶器,径直闯入员工休息室。原本意欲盗窃的吴某,因自己的暴力行为,让案件变了性质。近日,吴某因涉嫌抢劫罪被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据检察机关指控,2018年10月1日凌晨3时许,20岁的吴某携带电击手电筒、水果刀等作案工具,来到事先踩好点的宾馆,并趁宾馆前台无人值守之际,进入宾馆内一闲置麻将房藏匿。等到宾馆值班人员回到休息室后,吴某便到宾馆前台翻找财物。
由于值班人员已将当天的营业款收走,吴某一无所获。随后,他持作案凶器进入了员工休息室继续行窃,结果惊醒了正在睡觉的宾馆员工寻先生。吴某担心形迹败露,遂持电击手电筒多次电击躺在床上的寻先生。寻先生一边大声呼救,一边反抗并夺取了电击手电筒。
慌乱中,吴某拿出水果刀朝寻先生捅过去,寻先生左手挡刀被割伤。之后,吴某又持刀朝寻先生右臂、右肩、后颈部连砍多刀,导致对方流血不止(后经鉴定为轻伤一级)。
在反抗同时,寻先生试图与吴某交流:“我们无怨无仇,不至于要我的命,如果只是要钱,我马上给。”
吴某见状没有再继续行凶,并表示自己只是要钱。在稳住吴某后,寻先生要求吴某先出去,随后从门缝里递出2900元现金。吴某在拿到钱后,立即从宾馆一楼的后门逃离,并返回家中,途中还将电击手电筒、水果刀等作案工具丢弃在宾馆后面的巷子里。
检察机关出具的起诉书显示,吴某虽然年轻,但反侦察意识较强。回到家后,他将沾有大量血迹的两张百元钞票扔进厕所冲走,随后携带剩余赃款多次换乘班车,逃窜至长沙市雨花区某网吧。
警方接到报案后,于2018年10月1日上午将正在上网的吴某抓获归案,当场搜出剩余赃款2500余元,返还给被害人寻先生。
到案后,吴某对自己藏匿宾馆盗窃未果,并持刀抢劫寻先生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此,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吴某以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应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遂提请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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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勿因冲动让罪行升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编辑:戴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