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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款一拖再拖,押上警车才慌忙筹钱

编辑:戴鹏 2019-05-31 09:42:31
微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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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民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成功执结两起案件
 
  每月工资有4000多元,但5万元交通肇事赔偿款却一拖再拖,导致赔偿协议和法院判决成了一纸空文。
 
  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赔偿义务,高坪镇太坪村的胡某财,被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当场宣布司法拘留。直到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他才慌忙筹钱支付了赔偿款。
 
  包括该案在内,昨日上午,市人民法院共集中执行六起民事纠纷案件,成功结案两起,另外四起案件的五名被执行人因拒不见面,已被法院依法传唤。
 
  浏阳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李小雷
 
  赔偿协议成空文
 
  伤者无奈起诉至法院
 
  2017年11月2日晚,高坪镇太坪村的江先生沿荷古公路步行回家,被一辆从身后驶来的两轮摩托车撞倒在地,导致江先生和摩托车驾驶员胡某财受伤。
 
  事发后,两人均被送往医院治疗。江先生被确诊为椎体压缩性骨折、腰臀部软组织挫伤、腰椎间盘突出等病症。住院半个月后,江先生康复出院,遂向胡某财提出赔偿要求。
 
  经交警部门调查认定,胡某财系无证驾驶机动摩托车,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通过调解,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约定住院治疗费用由胡某财承担,此外还赔偿江先生各项费用6万元。
 
  然而,在付清住院费用后,胡某财仅支付了1万元赔偿款,其余5万元一拖再拖。“我每次找他,他都说没有钱。”在多次催要赔偿款未果后,江先生于今年1月份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胡某财立即支付余下5万元赔偿款。
 
  今年2月12日,江先生与胡某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在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
 
  拒不履行赔偿义务
 
  被押上警车才慌忙筹钱结案
 
  法院审理认为,公民的身体权、健康权受法律保护,原告江先生因交通事故致身体受损要求赔偿,法院予以支持。双方所签订赔偿协议,不违背法律和当事人自愿原则,确认为有效协议,双方均应全面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遂判决胡某财在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依协议约定赔付江先生5万元。
 
  但在判决生效十日后,胡某财仍未履行赔偿义务,该案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昨日上午,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来到胡某财上班的工厂,要求其履行赔偿义务,但胡某财却以没钱为由,拒不配合。
 
  “我们了解到他在工厂上班,每个月有4000多元工资,家庭开销并不大,具备赔付能力。”鉴于此,执行法官当场向其宣读了拘留决定书。随后,胡某财被法警戴上手铐押上警车。
 
  在被送往拘留所的路上,胡某财才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慌忙联系家属筹钱结案。后经调解,胡某财及家属一次性支付了赔偿款项,该案得以成功执结到位。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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