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峰
广东肇庆本月初印发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建设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力争到2020年,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明显提升,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维护的社会氛围不断增强,农村无障碍环境得到较大改善,完成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建设城市”的目标。(6月12日《西江日报》)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对于保障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融入社会生活的权益,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肇庆市提出,以解决残疾人、老年人无障碍日常出行、获取信息为重点,推进无障碍设施规范化、系统化建设,加快推进政府机关、学校、医院、银行、社区、旅游景区、社会福利、公共交通、公共服务机构、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和设施的无障碍改造,深入开展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同步推进城乡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等等,体现了对残疾人、老年人群体的拳拳关爱,值得学习。
无疑,公共环境中的无障碍建设,并不是人道主义视角下的救济,而是残疾人拥有的一种权益。其有权要求社会在办得到的条件下给予残疾公民这样的福利,这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杆。同样,无障碍建设包括物质、信息和交流环境的无障碍建设,是体现人文的关怀,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和全社会成员出行、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条件,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每一个生命都是平等的。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无障碍设施,帮助他们解除生活与出行的障碍,更是人文精神的有力彰显。我们期待,通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让残疾人专用标志等无障碍设施成为最温暖的城市符号。
编辑:戴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