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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教师安抚”工作是五莲县自我纠错的亮点

编辑:戴鹏 2019-07-31 11:21:18
微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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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样落实教育惩戒权,这是当前全社会需要迅速统一思想的。据称杨老师和家长已经“达成和解”,我希望这源自个案的、一波三折才回归理性的和解,能够最终促成整个社会在如何教育好孩子上的共识——这是因为各方目标一致而本来理当有的共识。
 
  董怀国
 
  全国网友一直在关注着的山东五莲县二中杨老师因为体罚学生而受到学校和县教体局先后两次处罚事件,将近一个月后终于迎来了重大的转变:7月28日,五莲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情况通报,7月23日教体局已撤销对杨老师追加处理决定。根据涉事老师个人意愿,已将其从原学校调往五莲一中。
 
  撤销教体局的原有处罚,这意味着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终于对先前的处理自我纠错;将涉事老师调往在惯常看来待遇应该更好的学校工作,更意味着是当地已经在舆论的帮助下,终于认识到了不妥的处罚对当事老师造成了身心的伤害而愿意作出补偿。当然,从先前的报道中我们也早已经了解到,杨老师的师德评价、教育教学水平、工作态度等各个方面都非常优秀,这个工作调动,完全可以服众。
 
  在此前的一篇评论中,笔者已经非常鲜明地指出来,“不管是学校,还是教体局,对杨老师的处罚大为不妥。”那么,如今教体局已经撤销了对杨老师的第二次处罚,该不该赢得掌声?我还是要鲜明地说,“不该。因为对错误的纠正,‘善莫大焉’的评价,只限于对纠正的态度,而不涵盖整个事件。”但是政府网情况通报中的一句话,我还是非常赞赏,道是“县委、县政府全力做好教师学生的后续安抚、思想工作。”
 
  能够同时针对老师和学生做好安抚工作,这是非常罕见的。长期以来,我们在对于未成年学生的关心中,往往忽略了老师群体也是需要关心的,所以很多环节,强调老师的责任到了极致,而对于他们的权利说得不多。尤其是在处理师生之间、老师和家长之间矛盾的时候,老师似乎处在天生弱势的一方。五莲县能够提到安抚老师,做好老师的思想工作,显然是在自我纠错过程中,承认了老师受到委屈,承认老师的权益应当得到尊重。我想,这在整个教育界都是一个巨大的进步。
 
  主管部门出来主张老师的权益,这也是实践老师惩戒权的基础。不久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发布,宣告我国正在研究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其实,根据我国《教育法》《教师法》的有关规定,教师教书育人过程中,有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现象的义务。现在通过细则的研究,就是要将多年来在实践中丢失了的教师惩戒权找回来并加以具体的规范,改变老师对学生违纪行为不敢管、不愿管,或者过度惩戒的现象。五莲县教体局撤回对杨老师的第二次处罚,虽说不等于认为杨老师对学生的处罚完全合理,至少,是承认了其“应该管”。这对于其他老师处理类似事件是一个积极的引导。
 
  怎样落实教育惩戒权,这是当前全社会需要迅速统一思想的。据称杨老师和家长已经“达成和解”,我希望这源自个案的、一波三折才回归理性的和解,能够最终促成整个社会在如何教育好孩子上的共识——这是因为各方目标一致而本来理当有的共识。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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