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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C欠费超30日将上报个人征信

编辑:戴鹏 2019-11-22 09:26:16
微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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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行、银保监会近日公布《关于金融服务支持收费公路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银办发〔2019〕185号)。该意见表示,支持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推广应用。
  该意见提出,推进尚未支持移动支付的人工收费车道建设,力争2019年底前所有人工收费车道均支持移动支付产品。
  对于ETC相关产品,该意见称,不得新增发行或为其他机构代理发行ETC储值卡,不得为新增发行ETC储值卡提供充值服务。停止新增发行ETC联名卡,用户确有需求的需默认关闭小额免密免签。
  此外,鼓励商业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主动与交通运输部门ETC发行服务机构对接,建立协同服务模式,提升ETC发行能力。具有合法资质的清算机构可为商业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与ETC发行服务机构的对接提供平台支持,优化ETC发行流程,拓宽ETC发行渠道。支持清算机构会同商业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建立资金风险损失分摊等多元化成本分担机制,充分调动更广泛的金融力量共同参与ETC发行。
  另外,该意见还指出,ETC欠费超30日将上报个人征信。具体为,支持商业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在取得信息主体授权和履行告知义务的前提下,将自通行交费交易日起超过30日仍拖欠未付款的用户信息提交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信息保存期限按《征信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据中国经济网)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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