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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手机后又冒充机主借钱,男子获刑五个月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 2020-01-09 10:08:51
微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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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日报讯(记者李小雷)在医院将他人手机偷走后,又冒充机主身份与其好友聊天,并以借钱为借口,诈骗他人钱财。近日,浏阳男子张某,因构成盗窃罪、诈骗罪被判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

去年7月1日,张某到长沙市第一医院就诊时,发现走廊一床位上有一部手机无人看管,遂趁机将手机偷走。

张某见该手机未设置屏保密码,便打开了手机上的微信。通过查看机主与他人的聊天记录,张某得知机主是在该医院住院的病人,正准备接受手术治疗。

见偷得的手机并不昂贵,张某便起意冒充机主身份与其好友聊天,并以借钱为借口,诈骗他人钱财。

“我看到机主与几个好友聊得比较多,而且都十分关心机主的病情,所以我就尝试着与他们聊天。”张某供述,为了不让对方识破,他以做了手术不能说话为由,发文字信息向几个微信好友借钱。

在取得对方信任后,张某将一商户的收款二维码发给对方,谎称要对方直接转账给医生。

张某于是编造借口向一商户借用二维码收款,成功骗得机主朋友3000元。

尝到甜头后,张某如法炮制,又先后三次向机主的微信好友发去借款信息。不过,此时发现手机被盗的机主周女士,已向大部分朋友说明了情况。

“当我接到借钱信息时,我就知道对方是骗子,但我假装不知道,借此套取有效信息。”周女士的朋友谭女士说,她要求对方提供银行卡号,表示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汇款2000元。

不过,担心银行卡号暴露身份的张某并没有“接招”,而是又找了一家商户,许以回报将超市老板的收款二维码发给了谭女士。“这个二维码显示了商家信息,我就立即反馈给了警方。”随后,等待收钱的张某被警方抓获归案,并如实供述了盗窃手机,并冒充机主进行微信诈骗的犯罪事实。

据此,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医院盗窃病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同时,张某利用盗窃得来的手机,通过网络微信,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鉴于张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赔偿了受害人经济损失,取得了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一审以盗窃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以诈骗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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