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三个月10起拉车门盗窃案,均是利用车主忘锁车门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 2020-05-07 10:00:30
微浏阳
—分享—

车门车窗完好无损,车内财物不翼而飞

车门、车窗完好无损,车内财物却不翼而飞,关口街道黎先生的小车先后三次遭到盗窃。原以为遇上了用高科技设备盗窃的“高手”,但经警察调查后,他才得知原来是自己粗心忘锁车门,才给了小偷可乘之机。

包括黎先生遭窃案件在内,在三个月时间里,关口街道先后发生10起拉车门盗窃案件,被盗财物近万元。近日,频繁拉车门盗窃作案的浏阳男子刘某文,因构成盗窃罪,被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浏阳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李小雷

蹊跷

门窗未破坏,车内财物三次被盗

去年6月份的一天,关口街道和田村的黎先生一早准备开车外出时,发现原本放在手刹位置的一百元现金不见了,车内储物柜还有被人翻动的痕迹。

黎先生意识到可能遭遇了小偷,但让他纳闷的是,经过检查,车窗、车门都完好无损。

“车锁也没有撬动的痕迹,难道是遭遇了高科技盗窃?”因为损失较小,黎先生并没有报警,但让他没有料到的是,同样的盗窃,在去年7月份和8月份又接连发生了两次。

“后两次偷走了三百元现金和八包高档香烟,车门、车窗也都是完好无损。”感觉被小偷盯上的黎先生立即报了警,不过,经过警察现场勘察,发现是黎先生粗心忘了给车辆落锁,才给了小偷可乘之机。

审判

三个月发生十起拉车门盗窃案

犯罪嫌疑人一审获刑

在去年6月至9月间,关口街道接连发生了多起类似盗窃车内财物案件。

警方经过走访调查,认定这十起盗窃车内财物案件,均系车主忘锁车门,犯罪嫌疑人随机拉拽车门实施的。

因这十起案件均发生在关口街道几个相邻的自然村,警方经并案调查,认定和田村的刘某文具有较大作案嫌疑,遂将其作为重点嫌疑对象。

“案件都发生在深夜,但有几处村民家的监控拍下的嫌疑人的体貌特征,与刘某文高度相似。”去年10月15日,警方在掌握充分证据后,将刘某文抓获归案。

到案后,刘某文如实交代了利用车主忘锁车门,通过拉车门的方式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警方随后在刘某文的住宅查获被盗的三瓶高档白酒,经认定为受害人刘先生所有。

据此,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鉴于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通过退赔财物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从轻予以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提醒

锁车后应拉拽一下车门

确保车辆门窗关闭到位

民警提醒,这些盗窃车内财物案作案手法非常简单,靠‘碰运气’拉车门,拉开就偷,拉不开就走人。广大市民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车内不要存放贵重物品;停车时应选择正规停车场,尽量停在监控覆盖范围之内,有监控可以对嫌疑人起到震慑作用;锁车后不要怕麻烦,一定要拉拽一下车门,务必检查门窗,确保门窗关闭到位,避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一旦发现车内财物被盗,应及时报案。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浏阳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