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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了185棵杉树被判刑,后悔“只怪自己不懂法”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 2020-11-27 10:56:41
微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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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法庭进村开庭,两村民现身说法

只要取得山主的同意,就可以随意砍伐林木吗?答案是否定的。正是由于不懂法,龙伏镇石柱峰村的周某文、周某浩在仅取得山主的同意,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砍伐杉树185棵,因此触犯了法律。11月26日上午,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巡回法庭在石柱峰村开庭审理了此案,一审以构成滥伐林木罪,判处两名被告人拘役五个月,宣告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该案的宣判,也让旁听的近百位村民深受普法教育。

浏阳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李小雷

案情

群众举报山林遭砍伐,民警介入调查

今年7月初,市森林公安局北区派出所接到举报,称在龙伏镇石柱峰村中洞组一山场内,有人随意砍伐杉树,面积较大。

接到举报后,森林公安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调查,发现涉案山场被砍伐林木面积已达到入刑标准,且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遂以刑事案件进行立案侦查。经查,涉案山林权属人为当地村民周女士,其对山场林木被砍伐一事表示知情。

原来,2019年周某文与周某浩因建房需要木料,二人商议一起购买木材。之后,周某文、周某浩共同前往周女士家中洽谈,周女士表示同意两人砍伐其山场内的杉树,且考虑周某文系其堂弟,不要两人出树钱,只要事后补种油茶作为补偿。

从去年12月份开始,周某文、周某浩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请人到周女士的山场内,先后两次砍伐杉树共185棵,并雇请牛车将其中150棵杉树运送到周某浩家前坪。后经鉴定,两人砍伐的杉木共计材积为14.028立方米,计活立木蓄积21.581立方米。

案发后,周某文、周某浩在警方传唤下,主动到案,并如实交代了自己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滥伐林木的犯罪事实。

“我以为砍亲戚家的树,只要亲戚同意就可以了。”面对民警的讯问,两人后悔不迭,表示只怪自己不懂法,才触犯了法律规定。

庭审

巡回法庭开进村,以案普法

事实上,市人民法院今年以来审理了多起因村民不懂法,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相关规定的案例。

为了向村民普及法律常识,11月26日上午,市人民法院法官来到石柱峰村,在村民家门口以巡回法庭的形式,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近百名附近村民赶来旁听。

庭审中,面对公诉人的指控,周某文、周某浩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并向法官出具了其在案发后,对被砍伐山林补植、复绿的证据材料,后被法院采信。

据此,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文、周某浩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任意采伐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滥伐林木罪,且均系主犯。但鉴于两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悔罪,对遭破坏山林采取了补救措施,可从轻处理,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本案审判长刘罗波表示,近年来,市人民法院不断延伸司法职能,不拘泥于“坐堂办案”方式,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将法庭开到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方便了当事人,宣传了法律知识,取得了“开庭一案、普法一片、教育一方”的良好效果。

“一直以来都有靠山吃山的说法,之前我也不知道砍自家山林的树,也要去申请办证。”参与旁听的村民刘先生说,旁听了这起案子,相信很多人就不会重蹈覆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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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伐林木要办证

法官介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

但并不是所有的采伐情况都需要办证,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用申办《林木采伐许可证》。

此外,因扑救森林火灾、防洪抢险等紧急情况需要采伐林木的,当时可以不办采伐许可证,但组织抢险的单位或者部门应当自紧急情况结束之日起30日内,将采伐林木的情况报告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

法官提醒,村民在采伐自家山场的林木时,应事先向林业部门咨询,并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按照申请的采伐指标如实采伐林木。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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