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扬尘屡查不改,城管动真格
12月2日,城管部门开出了首张扬尘污染罚单,对涉事工地承建公司处以1.5万元的行政处罚。目前,被处罚单位未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处罚决定书已送达被处罚人手中。
为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监管力度,近段时间来,城管部门针对拆迁、建筑等工地扬尘污染问题,进行了持续的督导行动,对屡教不改的工地采取整治行动。
浏阳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李小雷
工地扬尘屡遭投诉,城管暗访收集证据
PM10是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扬尘污染是PM10的主要表现形式,其中工地施工扬尘是PM10的主要来源。今年11月4日,市城管局集里城管中队在对辖区内建筑工地开展日常巡查时,发现庆泰路延伸路段一工地正在进行护坡加固工程施工。现场施工区域未采取任何洒水降尘措施,工地内产生了大量扬尘,不但对大气造成污染,也影响到了周边居民的生活。
“在此之前,我们曾多次接到居民举报,称该工地施工时尘土飞扬。”执法人员表示,在接到举报后,他们也曾多次来到该工地进行检查,要求承建方在施工时必须采取降尘措施。
尽管多次责令整改,但该工地却一直没有按要求进行整改,扬尘现象时有发生。为此,执法人员多次暗访,拍下了多组扬尘污染的照片及视频证据。
“之前我们一去,他们就停止了施工,扬尘就不是那么明显了。”执法人员介绍,通过暗访取证,最终锁定了该工地扬尘污染违法证据。
首开扬尘污染罚单,承建公司被罚一万五千元
在掌握违法证据后,近日执法人员再次来到该工地,责令现场施工人员停止施工,立即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并要求承建方提供工地降尘措施开展情况数据。
施工负责人告诉执法人员,在工地东南角有两台雾炮机,工地四周的围墙上均安装了喷淋降尘系统,平常施工过程中会将降尘设备全部开启,但由于施工人员的疏忽,仅开启了喷淋系统,未将雾炮机放至护坡施工区域进行洒水降尘,才出现扬尘现象。
面对执法人员出具的证据,该工地施工负责人表示认可,并愿意配合执法人员的进一步调查。
鉴于该工地施工未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造成扬尘污染,城管部门认为,该工地的施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必须进行严肃处理,并责令承建方重新调试工地降尘设备,落实降尘工作管理责任,加强施工人员责任意识。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市城管局对该工地承建公司开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处以罚款一万五千元的行政处罚。
“今后我们将对扬尘污染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执法,达到立案处罚标准的,依法予以严厉处罚。”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阶段,城管部门将在日常工作中着重对工地落实扬尘监管责任进行督查,每天安排专人值守工地,安排专职执法车巡查工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确保工地扬尘污染得到有效遏制。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