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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补植复绿 非法占用农用地者“相对不起诉”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 2021-05-24 10:3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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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日报讯(记者李小雷通讯员陈龙才谭玉芳)“这是李某非法占用的20多亩林地,现在已经异地补植复绿了……”近日,市森林公安局办案民警指着眼前一片绿地,向浏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蔡晓晨介绍,按照检察建议,非法占用农用地办采石场的李某正积极采取措施修复受损的生态。鉴于李某补植复绿态度诚恳,效果良好,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该案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2017年,李某在沙市镇经营采石场,在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占用农用地50余亩扩容改造采石场。2020年2月,李某将采石场转让并变更经营人。2020年,国家林草局在浏阳开展森林督查中发现案件线索;2020年8月,浏阳市林业局将此案移送森林公安立案侦查;2020年8月27日,该案移送浏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蔡晓晨认为,采石场对生态破坏面积较大,原地补植复绿可能性不大,只能督促案件当事人异地补植复绿。

在浏阳市检察院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后,李某态度发生重大转变,先后在采石场弃土区复绿14亩,另租一块空地复绿20多亩,沙市镇政府另外安排给李某两块地用于异地复绿。

为确保复绿效果,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林业局为李某制定了复绿方案,除补植复绿外,要求李某交纳28万元作为保证金。在确认补植复绿效果验收达标及保证金到位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该案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据了解,2020年以来,市人民检察院共受理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53件,已经办结47件,起诉3件,相对不起诉44件,督促补植复绿70公顷。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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