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日报讯(记者莫瑜)7月9日,记者从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浏阳市管理部了解到,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了重新修订后的归集、提取、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并于7月9日正式执行。
据介绍,此次修订办法主要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服务缴存单位及职工,微调、优化了部分政策,如允许缴存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即可办理月对冲业务,减少职工来回奔波;同时,支持死亡提取转账至被继承人银行账户,或者多个继承人银行账户;取消职工申请离职提取时,停缴24个月以上还需要封存才能提取的规定,即职工停缴24个月以上的直接可以申请离职提取。
“本次修订是对近年来业务政策调整的全面梳理和更新。”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此次修订全面梳理了近年来业务调整情况,如提取管理办法补充了《关于加大对缴存人改善居住条件支持力度的通知》中允许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建设的内容,贷款管理办法补充了《关于统一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省直分中心业务政策的通知》中明确的开放长江中游城市群异地贷款和湖南省内异地贷款、职工家庭已注销房产不再计入职工家庭住房套数、延长贷款期限至法定退休年龄5年后等规定。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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