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查处两起损坏城市道路违法施工,分别处以万元罚款
提醒:城市道路上施工须提前申请,严格规范流程
集里城管中队正在平水路用皮尺测量城市道路挖掘面积。记者李小雷
城市道路是供车辆及行人通行的,擅自挖掘城市道路不仅有碍市容,还容易产生安全隐患。近日,市城管局集里城管中队对两起以施工为名,未批先挖、少批多挖,损坏城市道路的违法行为各开出了万元罚单,并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浏阳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李小雷
未批先挖,城市道路遭损坏
连日来,集里城管中队在辖区内对占用城市道路施工现象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严查未批先挖、超面积过度开挖的违法施工行为。3月9日下午,执法人员来到南泥湾路与菊花石路交汇处,发现该处正在进行道路施工,其中一处人行道被挖掘,路面严重破损,且未按要求设置围挡,施工秩序较为混乱,已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及行人通行。
经过进一步调查,执法人员发现,负责该处施工的施工单位并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文明施工,按规定办理相关施工许可和审批。”执法人员介绍,经询问,施工方无法提供占用城市道路施工的审批手续,属于典型的未经审批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的违法行为。
通过现场测量,被挖掘的人行道面积约为10平方米,执法人员当即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询问调查通知书,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止施工,并配合执法人员进行询问调查。
少批多挖,超面积挖掘道路33平方米
同样的情况还发生在集里街道平水路的一处道路施工现场。3月12日上午,执法人员巡查至平水路时,发现浏阳某管道工程公司正组织施工机械挖掘城市道路(机动车道),被挖掘部分已全部进行了围挡,但道路被占用挖掘,导致这一路段十分拥堵。
“该处施工已办理了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许可证,但我们批准的挖掘面积不足以造成交通拥堵。”发现异常后,执法人员调取了施工审批手续,发现审批占用挖掘的面积为300平方米。
执法人员立即采用皮尺进行测量,测量出的实际挖掘面积达333平方米,超过许可面积33平方米。
针对该施工单位超面积过度挖掘城市道路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即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施工。“该行为属于典型的未按照批准的面积挖掘城市道路,或者需要扩大面积却未提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表示,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擅自占用或者挖掘,经批准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占用或者挖掘,需要移动位置、扩大面积、延长时间的,应当提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
针对上述两起违法行为,市城管局均依法作出罚款一万元,责令限期整改的行政处罚决定。近期,执法人员将对两处施工现场进行复查,目前遭到破坏的城市道路正在整改中。
新闻提醒
占道需审批施工要文明
在城市道路上施工,应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有序施工,前置审批到位、现场规范到位,否则市容秩序将受到极大影响,给市民出行带来诸多不便,甚至造成严重安全隐患。
在此,市城管局提醒各施工单位:在城市道路上挖掘施工,必须提前申请、审批、公示,严格规范流程;在城市道路上挖掘施工,必须规范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识标牌,落实施工相关制度要求,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在城市道路上挖掘施工,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周边环境卫生及交通疏导,确保秩序良好;在城市道路上挖掘施工,必须提前与燃气、自来水、电力等埋设相关管线管网的部门单位提前沟通,在备案许可、现场踏勘后,在相关技术人员指导下方可动工。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