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增加部分已补发,请注意查收
浏阳网2月5日讯(记者 李丹)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浏阳再次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月标准提高96元,以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近日,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12至2013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规定,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012年7月1日起调整为1050元/月。按照《长沙市失业保险办法》规定,失业保险金标准按最低工资的80%确定,我市失业人员的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原来的744元/月提高到840元/月,执行标准从2012年7月1日起。
为了让失业人员舒心过春节,2012年7月到2013年1月的失业金调标后的增加部分已于2013年2月1日补发到失业人员的原失业保险金账户。
本次补发共计金额165万元,相关人员请注意查收。
来源:浏阳网|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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