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怀国
5月7日,浏阳日报两则和出租车有关的新闻颇受人关注。一是的哥罗师傅拉了一位乘客以后,听说要去的解放路菜市场不能掉头,劝对方另外打车,双方由此起了冲突,罗师傅和另外一名同事被刺伤;另外一则是,市民张女士反映出租车拒载并且态度恶劣,交通运输局调查发现反映情况属实,对该出租车驾驶员进行了相应处罚。
这两则新闻,一则情节严重,发生了流血事件,一则得以在规则内解决还了乘客一个公道。然而不管是怎样的结果,我们都认为这是属于本来就不该发生的事情。7号的报纸凑巧这两则新闻都和出租车有关,而之前的一段时间,市民也“凑巧”通过网络或者拨打报社新闻热线表达对出租车的不满。可以说,抛开一个个孤例来看,出租车行业发生的一些事情的确值得加以关注。
众所周知,浏阳的出租车营运有一个非常突出的特点,就是可以“拼客”,由此带来的一些现实情况是,只要车上没有坐满,司机载着乘客可以在任何一个地方“踩一脚”,而并不要征求先上车乘客的意见。司机们对此理直气壮,说是如果不“拼客”,那么过低的起步价便会让跑出租亏本。时间久了,“拼客”成为习惯了,似乎大家也慢慢认同司机“不拼客便要亏本”的说法——尽管至今这说法没有得到权威的论断。
“拼客”到底有无道理,我这里不好作出判断。但是我要说这是浏阳出租车乱象之源,却是很有道理的。因为既然司机可以不管原先上车乘客是否愿意而“拼客”,那这就是侵权的开始。有了这个开始,司机也可以以“不顺路”为由抛下拦车的人,也可以以“那个地方不方便”为由拒绝前往。或者,还可以以计价器坏了为由不打表,以要交班了不能再拉客拒载……为什么一段时间来浏阳市民对出租车的意见很大?就是因为这些毛病慢慢养成,已经侵犯到了乘客的利益,损害到了城市的形象。
发生争论,任何一方都可以大谈自己的委屈。单从罗师傅的事情来看,伤人者当然要为自己的过激行为承担责任,但是,由于有浏阳的士的一些“地方特色”影响,我相信对于罗师傅以不方便掉头为由不愿意去解放路,大家可以有不同评价:或者说乘客可以理解一下的哥,选择其他的车;或者说的哥就应该拉着人家选择最佳的路线。如果大家觉得看起来都有点占理,那我只能说,是浏阳的出租车营运乱象把大家的基本判断都给搞混了。
任何一个圈子,都应该有其既定的规则为大家共同遵守。如果乱套了,其实对谁都没有好处。拿出租车这事来说,的士司机和乘客火气都挺大,主管部门压力不小,其实是因为很多的细节问题没有解决。比如说,司机说起步价低了,那到底是低不低呢?应该经过调查,有一个周翔的、能够向社会公布的论断;“拼客”到底弊大于利,还是利大于弊?或者这压根就是一个挑战正常规则的做法?又需要一个结论。如果这些不能得到解决,拒载、扇耳光等就难说可以避免。
的哥被刺伤,乘客要被追责。我们其实都是“有序”的受益者,同时也是“无序”的受害者。浏阳出租车行业,需要先来一次关于规则的大讨论,然后来一次大家都服气的大整顿。
编辑:戴鹏
微浏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