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我的小票你无权查看

编辑:戴鹏 2013-05-09 10:41:27
微浏阳
—分享—


□陈赫

一位朋友来浏阳,说在某大型超市购物完毕出门时遇到防损员拦着要查看小票,他不肯,防损员还老大不高兴。朋友说,防损员不高兴这说明在他们看来查验小票是顺理成章的事情,浏阳的超市被一些“老实”的顾客惯坏了。

超市购完物被防损员拦住要小票的事情,相信很多人都遇到过。可是这总让人有一种怪怪的感觉——一向被商家称呼为“上帝”的顾客如同在人家家里串门出来,被主人叫住说,不好意思,我想再看看你手里有没有拿什么东西!

显然,超市查验顾客小票的做法,给人的直接感觉就是自己花钱消费了,还要被商家当做贼一样来防着。商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真正的贼,消减了一些可能会有的损失。但是对于消费者来说,这属于一种让人极不舒服的心理伤害,不光“上帝”的地位成为扯淡,起码的人格尊严都受到了挑战。

超市有无权利查看顾客的小票,这个问题其实早有定论。《合同法》第133条规定,“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有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135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就是说,顾客付钱了,超市给出电脑小票了,双方的交易成功,不存在还有另外的异议,那张小票已经成为顾客的私人物品,超市再要拦着查看,顾客有理由拒绝。

所以有必要给至今还在门口设卡查看顾客小票的的超市老板普普法:以异样的眼光看待拒绝查验小票的顾客便是侮辱对方人格;索要人家的电脑小票便是试图侵犯顾客的财产所有权;拦着人家不让走强行索要便是侵犯顾客的人身自由。生意做得好是本事,人做得好才是处世根本。

当然,正如我那位朋友说,浏阳的超市被“惯坏了”。顾客在购物的时候应该搞清楚自己到底有哪些权利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大家都形成“我的小票你无权查看”的意识,大家都能对超市的侵权行为说“不”,超市才会消停一些,规矩一些。
 

编辑:戴鹏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浏阳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