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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秩序整治行动 十分钟查获三名“早产”驾驶员

编辑:戴鹏 2018-08-16 16:00:38
微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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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日报融媒体讯  驾驶机动车上路的必备条件有哪些?相信大家都知道至少先要有驾照。不过,却总有人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心怀侥幸开车上路。7月30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特勤中队在106国道蕉溪岭路段进行农村交通秩序整治时,现场查获三名无证驾驶人员,目前三人均已被行政拘留。

三人中首先被查获的是陈某(男,51岁)。当天上午9时54分,陈某驾驶一辆牌照为湘A2***5的小型轿车,沿106国道行驶至蕉溪岭路段时,被交警拦停,陈某拿不出驾驶证。据调查,陈某日前已报名参加驾考,目前连科目一考试都尚未通过。陈某交代,其开车主要是为了进货方便同时自己还能顺便练练车,所以才选择无证驾车。

在陈某被查后10分钟内,罗某(男,55岁)与吉某(男,46岁)也先后由于无证驾驶小车经过此处被交警查获。

凑巧的是,罗某和吉某与陈某一样,都属于“早产”驾驶员。罗某才考完科目一,吉某才考完科目二,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面对交警的检查,三人均以已报考驾驶证为由开车上路,殊不知这种理由是不成立的。

陈某、罗某、吉某三人由于无证驾驶,当日已被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提醒市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

目前,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特勤中队40余位交警每日轮班在浏阳乡镇各交通要道进行农村秩序整治,对无牌无证、套牌假牌、报废拼装上路,超员,超载,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小编也提醒各位车主切记遵守交规,安全驾驶。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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