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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宣判

编辑:戴鹏 2019-09-04 09:32:03
微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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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猎捕4只野生麂子,张坊两男子被刑拘》追踪报道
 
  浏阳日报讯(记者刘莎通讯员谭玉芳左永鑫)嘴馋了想吃野味,就进山使用禁用工具非法猎捕野生小麂!近日,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浏阳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当庭宣判:以非法狩猎罪判处林某、陈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同时判令两人共同承担环境修复费用5000元,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经济损失1万元,并在浏阳市级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去年12月到今年1月期间,经过预谋准备,林某、陈某在未办理狩猎证的情况下,先后两次在张坊镇山场内设置套绳陷阱,猎捕野生小麂4只,用于食用和出售,获得非法利益。经群众举报,警方很快将两人抓获归案(本报2019年1月8日报道)。
 
  经查,林某、陈某非法猎捕的麂子是野生小麂,系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三有”保护野生动物。林某、陈某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工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导致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破坏了当地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侵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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