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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返还物业费”是一种双赢

编辑:戴鹏 2019-09-09 16:08:01
微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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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金福
 
  近日,多名北京市人大代表走进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实地探访,听取居民、社会工作者和环卫人员对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订的意见和建议。有市民提出,外来人口、小区租户等群体,一向是垃圾分类宣传覆盖的难点,可以探索通过物业费返还激励、积分兑换奖励等措施,鼓励他们实行垃圾分类。(9月4日《北京青年报》)
 
  眼下,各地垃圾分类工作正如火如荼展开。垃圾分类好处多多,既利于环保,又利于回收再利用。虽然都知晓垃圾分类的各种好处,但在实际生活中,一些居民却不习惯于垃圾分类,有的嫌麻烦而习惯于随手一扔;有的明明看见垃圾桶上注明“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却视而不见。
 
  近年来,各地为鼓励垃圾分类,也是想尽各种办法,有的采取“垃圾兑换日用品”,有的采取“垃圾积分制”……这些举措在一定时间内确实取得了效果。
 
  市民建议通过“返还物业费”来鼓励垃圾分类的做法,无疑是一个好办法。它对于业主和物业双方来说,这都是一种“双赢”。对于业主来说,“返还物业费”的奖励,无疑可以促进小区业主积极参与到垃圾分类工作中去。这样做,不仅为自己省下了不少的物业费,同时,对唤起广大业主的环保意识,改变卫生习惯,都能起到积极的助推作用。
 
  对于物业而言,通过“返还物业费”的方式鼓励小区业主积极参与垃圾分类,也有助于减轻小区保洁人员的负担,减少保洁费用,从而实现物业费“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智慧化管理。当然,通过“返还物业费”鼓励业主进行垃圾分类,还可促进垃圾的综合回收和有效利用,化害为利,变废为宝。因此,笔者以为,垃圾分类“返还物业费”之举值得点赞,值得提倡,更值得推广。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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