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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翻包的迪士尼,该祭出法律之剑了

编辑:戴鹏 2019-09-09 16:05:55
微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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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企业法制观念淡薄,我们不奢求它们能够幡然悔悟,此间重点还在于行政部门和司法机关拿出态度来,支持消费者依法维权。现在有企业连消费者的包包都敢翻查,相关法律手段真没什么好观望的了。
 
  董怀国
 
  最近,一向很火的上海迪士尼又火了。华东政法大学学生小王在入园时,遭遇对方要求翻包检查,并被要求对包里面携带的零食要么“寄存”,要么“当场吃完”。小王不愿就范,向当地消保委投诉。但是8月23日,上海市浦东新区消保委通过媒体发布消息称,上海迪士尼不接受调解,坚持对游客翻包检查。
 
  面对各方一浪高过一浪的批评声音,上海迪士尼牛气冲天,坚持称“禁止携带食物”是迪士尼乐园自身的规定,并不违法;对游客进行翻包检查是基于安全的需要。可是我们知道,随身携带的包,那是游客私人的财物,迪士尼坚持要翻看,毫无疑问一是侵犯了游客的隐私权利,二是侵犯了游客的人格尊严。这种毫无法律意识的话要是别的小企业说出来那就是一个笑话,但是迪士尼不容置疑的口吻、不接受调解的强硬态度,让人们看到了大企业店大欺客的霸道,我们难免倒吸一口冷气。
 
  有人针对迪士尼口称的“出于安全需要”提出,迪士尼的安检可以仿照飞机安检交由仪器来完成。我觉得这简直就是单纯的人们在与虎谋皮,白费唇舌。因为,迪士尼的翻包“安检”是基于其“禁止携带食物”而来,醉翁之意不在酒。你以为人家在检查管制刀具吗?人家检查的就是你包包里的食物;你以为人家要你将食物寄存是怕你吃的时候噎着吗?人家是怕你吃饱了对他们园子里的各式美食没了购买欲望。早在2017年,腾讯旅游发布了一份旅游消费升级报告,称上海迪士尼人均消费已达2000元以上,餐饮占比接近25%。一瓶矿泉水卖10块,一瓶可乐卖15块,一个气球最便宜的卖80块……这种让人咋舌的高物价带来的暴利,是迪士尼死活都要翻包的根本原因。
 
  在商言商,商家赚几个钱无可厚非。可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管你公司怎样大,大到了能上天,在你生意火爆,不愁没人来,不需要顾忌顾客感受的时候,也应该顾忌一下法律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规定,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第五十一条规定,经营者有侮辱诽谤、搜查身体、侵犯人身自由等侵害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权益的行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很显然,霸气的迪士尼的有关做法,已经涉嫌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现在,迪士尼不接受消保委调解,这并不意味着咱们拿迪士尼束手无策。首先,市场监管部门应当担起规范市场活动、维护市场秩序的职责。在接到对迪士尼的投诉之后,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启动调查程序,对迪士尼合法经营情况进行调查。然后,中国消费者协会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种诉讼就是代表所有消费者发起的公益诉讼,在上海迪士尼翻包事件被炒得沸沸扬扬的情形下,公益诉讼必然会推动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与提升,倒逼企业的合法守法经营。当然,本次事件的当事人小王,以及众多的认为被上海迪士尼侵权的消费者,都可以自己提起诉讼。一起诉讼,对于个人来说肯定是麻烦一些,但是这完全可以起到示范性效果,让大企业好好看看咱们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决心。
 
  大企业法制观念淡薄,我们不奢求它们能够幡然悔悟,此间重点还在于行政部门和司法机关拿出态度来,支持消费者依法维权。现在有企业连消费者的包包都敢翻查,相关法律手段真没什么好观望的了。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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