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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业务员收保费挪作私用,浏阳男子因构成盗窃罪获刑

编辑:戴鹏 2019-09-20 10:02:24
微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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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浏阳日报讯(记者李小雷)因业务不合格,浏阳男子彭某佳被保险公司解聘后,起了歪心思,继续以保险公司代理业务员的身份,向客户催收保险费用,并挪作私用。近日,彭某佳因构成盗窃罪被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今年36岁的彭某佳,原是某保险公司长沙县支公司的保险代理业务员,2017年11月份,他向客户孔先生推荐了一款保险理财产品,按照约定,孔先生需每年缴纳保险费用两万元,并于2018年1月份正式生效。
 
  在办结该业务几个月后,彭某佳因业务不合格,被保险公司解聘。失业后的彭某佳为了偿还自己的贷款,便打起了孔先生保险费用的主意。
 
  “客户并不知道我被解聘了,所以当时我就继续以代理业务员的身份与孔先生取得了联系。”彭某佳说,在年度保费即将到期时,他通过电话催促孔先生继续缴保费,并要求孔先生重新办理一张银行卡,用于缴纳保费。
 
  在孔先生将两万元现金存入该银行卡后,彭某佳找借口向孔先生询问手机验证码,并利用之前已掌握的孔先生身份信息和银行卡卡号,将自己的微信与孔先生的银行卡绑定,将卡内的2万元存款转至自己的微信账户内用于偿还贷款。
 
  然而,保险公司其他业务员继续向孔先生催缴保费时,彭某佳的行为败露了。
 
  今年2月15日,迫于压力,彭某佳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案发后,彭某佳赔偿了孔先生经济损失两万元,并取得其谅解。
 
  据此,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彭某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鉴于其主动投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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