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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车门盗窃栽了,男子一审被判拘役四个月

编辑:戴鹏 2019-10-11 09:47:11
微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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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浏阳日报讯(记者李小雷)会不会有人忘记锁车门?抱着这一侥幸想法,浏阳男子刘某普在大瑶镇通程商业广场地下车库,试探性地拉拽他人车辆门把手,先后打开了两辆忘记落锁的小车,顺利实施盗窃。近日,刘某普因构成盗窃罪,被市人民法院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37岁的刘某普,因为手头紧张遂起意盗窃,并将目标锁定在了停放在地下车库的小车上。5月9日上午,刘某普驾驶摩托车窜至大瑶镇通程商业广场地下停车库,拉车门试探小车是否上锁,先后打开了两辆未落锁的小车。
 
  在其中一辆小车中,刘某普盗窃了苹果笔记本电脑1台、充电宝1个及银行卡等物品,在另一辆小车内盗窃了硬中华香烟6包。得手后,刘某普将笔记本电脑以200元的价格卖给了他人。经鉴定,上述被盗财物共计价值2725元。
 
  案发后,警方迅速介入调查。当天下午6时许,刘某普被抓获归案,并如实供述了拉车门盗窃他人财物的犯罪事实。
 
  据此,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鉴于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遂一审判处其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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