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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男子被行拘7日

编辑:戴鹏 2019-10-21 09:50:43
微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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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浏阳日报讯(记者谢鹏)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句忠告同样适合摩托车驾驶员。近日,市民仇某饮酒后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载人行驶至319国道蓝思科技附近路段时,被市交警大队特勤中队民警拦下。经酒精测试仪检测,仇某每百毫升血液中含酒精61毫克,达到酒驾标准。民警进一步调查还发现,仇某尚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据此,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予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交警介绍,普通二轮、三轮摩托以及轻便摩托车都属于第三类机动车,因此酒后驾驶摩托车也是酒驾。由于摩托车稳定性差,酒后驾驶更容易发生交通事故,更需要驾驶员警醒,切勿以身犯险。
 
  2018年6月21日,沙市镇的居民杜某饮酒后驾驶摩托车就发生了意外。由于酒后驾车导致操作的敏捷性和反应速度变慢,杜某在一处急转弯下坡处,未能及时控制车速导致车辆侧翻,杜某当场死亡。交警介绍,如今随着查处和宣传力度的加大,喝酒不开车已经成了不少驾驶员的共识,然而部分摩托车驾驶员往往没有把摩托车当作机动车看待,存在酒后驾驶摩托车上路的现象,容易造成事故的发生。
 
  由于摩托车的保护性相对较差,一旦发生意外,往往对驾驶员造成较大的伤害。交警提醒,市民在日常驾乘摩托车时应注意:摩托车手续齐全、驾驶员拥有摩托车驾驶证、必须佩戴摩托车安全头盔、注意安全驾驶、不得额外为摩托车加装其它设备。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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