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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公益法律服务是法治建设的当务之急

编辑:戴鹏 2019-10-28 09:49:22
微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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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人做公益,首先可以帮助弱势群体维护正当权益。但是最重要的是,可以通过法律实践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法治建设,促进公平正义,助力法治中国建设和法治信仰形成。
 
  董怀国
 
  近日,司法部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促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进一步支持、促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加快建设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方面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意见》倡导每名律师每年参与不少于50个小时的公益法律服务或者至少办理2件法律援助案件。
 
  近年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全面进步,在公益法律服务方面体现为,律师队伍的公益服务意识有了增强,参与度越来越高,服务领域逐步扩展,新的途径和举措处在不断探索之中。这无疑是给社会弱势群体雪中送炭,让社会法治进程得到了有力的推动。而《意见》制定出来,无疑将促推实现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规范化、长效化、制度化。
 
  要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其间一个非常重要的条件是,法律资源能够人人平等享有。但是我们看到,当前还有一部分人在面对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的难题时,不但自己法律知识缺乏,而且因为经济条件限制,并不能承担相应的诉讼代理费以及其他必然产生的费用。这就导致这一部分人群在法律手段的运用上受到极大的限制,从而无法实现在法律资源运用上的平等,无法公平地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显然,他们此时非常需要公益力量的介入。
 
  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会同部分热心律师发现,这一部分人就是所谓“社会夹心层”——既不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事实上也承担不起打官司所需要的所有费用。于是,针对这一现象,全国首家法律类公益组织“维德志愿法律服务中心”创立,专注于为“社会夹心层”等群体服务。维德之后,全国县级城市第一家类似组织“众邦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在浏阳创立,长沙市“三人行”、广州“律师公益服务团”等陆续在全国创立并开展活动。这些都是民间自发的、在政府部门的支持下崛起的公益法律服务力量。
 
  从当前各地的实践来看,公益法律服务远远不能满足巨大的社会需求。这是由三方面的因素导致的:一是一起诉讼动辄历时一两年,来回十余趟,法律服务需要投入的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非常大;二是从参加人数和投入精力来看,律师队伍的公益服务力度还不大;三是各地还没有安排专项的配套资金予以支持。这提醒我们,在普法宣传、公益诉讼、社区咨询、妇女儿童维权、民企体检等广泛的领域,一个个具体的案例和实实在在的工作,都需要律师的公益行动深入进去,踏踏实实办好每一件事,更需要在《意见》出台之后,有系列的举措激励更多的律师参与进来提供更多的公益服务。
 
  法律人做公益,首先可以帮助弱势群体维护正当权益。但是最重要的是,可以通过法律实践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法治建设,促进公平正义,助力法治中国建设和法治信仰形成。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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