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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制“钓”钱工具14次盗窃寺庙功德箱

编辑:戴鹏 2019-11-11 10:30:03
微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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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男子一审获刑
 
  浏阳日报讯(记者李小雷)今年4月至6月间,我市多个寺庙的功德箱遭遇不法分子盗窃。经警方侦查,一个以黄某为首的盗窃寺庙功德箱犯罪团伙浮出了水面。近日,黄某等三人因14次盗窃寺庙功德箱善款7800余元,被市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6月11日上午,蕉溪镇某寺庙来了三名奇怪的“香客”,与其他祈福市民不同的是,这三名男子到寺庙后,既不上香也不拜佛,四处观望之后,便在大殿里来回游走。
 
  在发现三名男子有些异常后,守庙人刘先生进入大殿查看情况,发现一名男子正站在功德箱前,行为有点异常。另外两名男子见刘先生出现,慌忙通知站在功德箱前的男子,三人随后迅速离开了大殿。
 
  意识到不对劲的刘先生,立即查看了功德箱,发现尽管功德箱没有被人为破坏,但里面的善款已不见了踪影,刘先生立即报了警。
 
  事实上,在刘先生报警前,类似盗窃寺庙功德箱善款的案件,已在社港镇、淳口镇、龙伏镇多次发生。
 
  通过并案侦查,警方发现,在每次案发时,都有两辆相同的摩托车驶入案发寺庙,驾驶摩托车的三名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经过进一步侦查发现,嫌疑摩托车在蕉溪镇作案后,一直在平江县一带活动。
 
  随后,民警立即赶赴平江县,并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黄某、刘某和李某三人。6月12日凌晨,民警在平江县,将黄某等三人抓获归案。
 
  在证据面前,黄某等人对流窜浏阳、岳阳等地盗窃寺庙功德箱内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查,三人在今年4月至6月间,多次结伙,进入寺庙利用自制“钓”钱工具作案14起,非法获利7800余元。
 
  据此,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刘某、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且均系主犯,但鉴于三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通过退赔赃款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从轻处罚。一审遂以盗窃罪判处黄某、刘某、李某八个月到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别处以罚金三千元。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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