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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出台阶段性减征及缓缴职工基本医保政策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 2020-04-02 10:3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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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企事业单位可减负8500万元

浏阳日报讯(记者罗晓芳)4月1日,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浏阳结合实际情况于3月30日出台《关于阶段性减征及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提出浏阳将针对参加浏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实施阶段性减征及缓缴政策。

根据《通知》,在减征方面,将对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不予减免),减征时间为2020年2月起至2020年6月。

在缓缴方面,针对从2020年2月1日开始,受疫情影响连续3个月出现累计亏损的企业,可向医保费征缴部门申请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政策执行时间为2020年度内,缓缴期限不超过6个月,期限内免收滞纳金(减征期间不同时享受缓缴政策)。

“浏阳共有参保企事业单位4388家,根据目前的减征政策,将共计减免8500余万元。”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减征采取直接减免的方式,企事业单位无需进行任何申请或手续,也不会影响参保人员的医保待遇。

据了解,此次实施政策只是防疫时期针对企事业单位推出的医保优惠政策之一。今年以来,为充分发挥医保惠企惠民作用、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市医保局已推出多项举措。针对参保人员,延长2020年参保期限、特殊门诊待遇享受期等,鼓励网上办理业务,并推出先救治再结算方式,对新冠肺炎确诊及疑似病例采取医保报销、财政补助等方式进行综合保障;针对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和发热门诊定点医院,预先拨付420余万元医保基金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救治。

“上述举措均将持续至6月份。”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市医保局将继续关注参保单位、人员、定点医院等的诉求,切实服务好参保人员。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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