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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公共电单车载人被扣15元违约金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 2020-07-06 10:02:09
微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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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消费者违规骑行,公司有权扣费

交警:违规搭乘他人骑行,存在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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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日报讯(记者谢鹏)近日,市民杨先生使用小鱼公共电单车搭乘朋友出行时,被运营公司的工作人员发现,并扣除其15元违约金。“我看到街上很多人在骑公共电单车时都搭乘了他人,我这样做怎么还扣钱?”对此,杨先生有些不解,他希望弄明白,骑行公共电单车到底能不能搭乘他人。

7月5日,杨先生向记者出示了小鱼公共电单车公司发来的短信,短信显示:由于杨先生租用公共电单车违规载人,被扣除15元计10分信用分,同时提示,如果再出现违规载人现象,将按照用户协议扣除50元违约金并计40分信用分。

小鱼公共电单车运营公司相关负责人张先生介绍,小鱼公共电单车只设置了一个座椅,仅能允许一人使用,“座椅前面那个比较长的踏板,是为了让市民在使用时更加舒适,而不是用来载人的。”

张先生介绍,用户在使用小鱼公共电单车APP时,每次打开界面都会弹出《车辆规范使用须知》,其中第一条明确规定:小鱼公共电单车只允许一人骑行,严禁载人,违规载人将扣除50元违约金。

为了对违规载人行为进行查处,张先生介绍,公司运营团队依照政府职能部门的指示推进日常管理,专门组建了一支巡查队,每天不定时、不定点在街面巡查,发现有违规载人行为,将立即拍照、定位,并对违规用户按用户协议约定进行扣费处理。

“我们的目的是为了让用户规范使用公共电单车,避免违规载人出现安全隐患。”张先生说。

部门释疑

用户违约,公司方有权扣违约费

公共电单车运营公司是否有权对违规的消费者进行扣费呢?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价监科相关负责人表示,消费者在使用这款APP用车之前,APP就已弹出了“须知”内容,“这些内容对违规载人的行为、惩罚进行了明确的告知,这本质上来说,就是公司与消费者之间进行合同约定的行为。”该负责人介绍,当消费者开始用车后,就说明已经同意了“须知”上所约定的内容,此后消费者在使用期间违反了约定,就等于是违约行为,公司收取违约金合情合理。

交警提醒

违规载人,存在安全隐患

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小鱼公共电单车违规载人的现象并不少见,许多家长甚至让孩子蹲在电单车的踏板上,载着孩子骑行。

7月5日下午4时许,记者在大润发路口看到,半个小时内就有两名家长使用小鱼公共电单车搭乘孩子。

小鱼公共电单车公司负责人张先生介绍,仅6月份,公司巡查人员就发现了近500起违规使用公共电单车搭载他人的情况。

交警提醒,小鱼公共电单车车体较小,本身也只设置了一个座位。用户在违规搭载他人骑行时,容易影响操作的灵活性,一旦发生事故,两人都容易受伤。因此,用户在使用公共电单车时,务必遵守用户使用规定,不要违规搭乘他人。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表示,依据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可以搭乘一名十二岁以下儿童,搭乘六岁以下儿童应当使用安全座椅;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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