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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实施阶段性失业补助金政策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 2020-08-12 10:50:09
微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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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领取6个月

浏阳日报讯(记者陈郁琳实习生姜莉莎)“我帮老伴申报失业补助金,这政策好,可以缓解我们家不少压力。”8月11日上午11时许,市民之家50号窗口排起了长队。特意从澄潭江镇赶来的詹瑞华,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通过长沙人社APP进行失业补助金的申报。为做好疫情期间参保失业人员兜底保障工作,近日,市人社局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发布《关于落实阶段性失业补助金政策的公告》,面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实施阶段性失业补助金政策。据悉,该项失业补助金可领取6个月,发放标准为277.2元/月。

“失业补助金申领从7月15日正式受理,预计全市有12000人可以享受该政策。截至8月11日上午,已有1124人通过审核、成功办理。”市人社局失业保险中心主任袁远航表示,“即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期间均可申领,窗口申领设在市民之家(市政务中心)二楼50号窗口。”

袁远航介绍,失业人员只需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向窗口申领,无需办理失业登记:“除了窗口申领外,我们鼓励符合条件的市民通过手机APP、网上来申领,更为省时省事。”

新闻答疑

两类人群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主要是两类人。一是本人曾领取过失业保险金,在失业保险业务系统内有失业保险金发放记录,但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至申请之日止没有以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形式参加社会保险记录的失业人员。

二是在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失业,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即在此期间,被用人单位停保后,因个人辞职或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时间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

失业保险中心还特别提醒,没有参加过失业保险或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能申领,同时申领人还应该符合在浏阳市有失业保险参保记录、失业前最后用人单位参保地为浏阳市、失业保险无欠费、个人账户唯一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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