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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后他选择逃逸,在家属劝说下投案自首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 2021-01-14 10: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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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肇事驾驶员用了最错误的方式来处理问题

提醒:事故发生后,救治伤者、保护现场是第一要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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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事故后驾驶员驾车逃逸,现场留下了不少掉落的车辆零件。交警供图

浏阳日报讯(记者谢鹏)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救治伤者、保护现场是第一要务。然而,货车驾驶员邹某撞倒行人后,选择了逃逸,目前已被刑事拘留。1月6日19时30分许,驾驶员邹某驾驶一辆轻型拦板货车沿319国道行驶至大瑶镇南川河大桥路段时,因避让不及,撞倒了一名老人。事故发生后,邹某停车十余秒,最终选择了驾车逃离现场。19时50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接到群众报警后,立即赶到了现场。“受害人躺在地上,事故现场四处散落着肇事车辆掉下的零件。”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夏立丰介绍,救护车赶到后,医护人员确认受害人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

通过调查,民警很快锁定了肇事车辆的行车轨迹和肇事嫌疑人。1月7日,肇事逃逸的驾驶员邹某在家属的劝说下,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在进一步对案件进行调查后,民警发现邹某驾驶证、行驶证齐全,在事发时并未有饮酒、吸毒等违法驾驶行为,邹某也为车辆购买了20万元的交强险和100万元保额的第三者责任险。

夏立丰介绍,由于邹某涉嫌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目前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由于存在侥幸心理,妄图逃过法律的惩罚,邹某选择了用最错误的方式来处理问题。”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张世雄表示,事故发生后,救治伤者、保护现场是第一要务。驾驶员应立即停车,并设置警示标志,拨打报警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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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警提醒

切勿夜间在马路中央逗留

民警调取事发路段的监控视频发现,事发时,受害人身穿深色衣服,站在没有路灯的马路中间接打电话,肇事车辆的驾驶员没能及早发现受害人。

交警部门统计,2020年1月至10月,浏阳发生的交通亡人事故中,老年人亡人数占总死亡人数的39%,其中绝大多数都发生在国道和省道沿线的农村路段,发生时间主要集中在晨练和夜间散步两个时段。

“夜间出行尤其要注意来车,如需横过马路,一定要先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过,切忌在马路中央逗留。”张世雄提醒,建议市民尤其是上了年纪的老人在夜间出行时,选择颜色鲜艳一点的衣服,以便驾驶员能及时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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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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