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日报讯(记者谢鹏)按照我省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冬春攻势”部署,1月16日凌晨1时许,在浏阳河普迹河段,市农业综合行政大队联合市公安局食药环大队开展巡河突击检查。
凌晨的河面气温在0℃以下,雾气弥漫,寒风凛冽。执法人员目不转睛地盯着河面,观察可疑的非法捕捞迹象。
冲锋舟从普迹镇政府附近的河段出发,一直行驶至葛家镇玉潭村附近河段,单程近11公里。一路上执法人员并未发现有非法捕捞的情况。执法人员随即调头,并打开便携式电灯,向河流两岸照射检查。
很快,执法人员在岸边发现了一艘渔船和一艘竹筏,并在渔船上发现了一根绑着电线的竹竿。“这艘三无船只有电打鱼的嫌疑。”执法人员立即对船只和发现的两副渔网进行了收缴。
在后续的巡查中,执法人员在岸边发现了一艘蓝色船只。执法人员上船检查发现船边的渔网内网住了不少河鱼。执法人员打开渔网,将网内的两条大鲤鱼和部分存活的小鱼进行了放生,并对船只和渔网进行收缴。
当晚的巡查持续到凌晨4点多,“从最近的几次突击巡河来看,浏阳非法捕捞的现象已经有了明显减少。”市农业综合行政大队渔政执法人员陈诚介绍,接下来执法人员还将持续开展不定期巡查,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提醒
违反禁渔规定将受到严厉处罚
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长沙市重点水域常年禁渔的通告》,从2020年7月1日起,湘江长沙段、浏阳河、捞刀河、沩水等重点水域实施常年禁渔。
常年禁渔水域禁止所有生产性捕捞,禁止利用水上浮动、可视、遥控等设备垂钓;禁止无证驾驶机动船舶;禁止制造、销售和使用电捕设备、“迷魂阵”、拦江网、地笼等禁用渔具;未经批准禁止渔船、排筏、橡皮艇、快艇等涉渔设施在常年禁渔水域停泊、航行;禁止向天然水域投放外来物种、杂交种等水生生物。
执法人员提醒,违反常年禁渔规定的,由行政执法机构依法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以及渔具、渔船等捕鱼设施,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