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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庭审醉驾,40多万人次“旁听”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 2021-01-22 10:39:31
微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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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让生命的火光在车轮的碾压下黯然熄灭"

男子酒后驾车上路,构成危险驾驶罪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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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人民法院采用直播的形式,开庭审理张某醉驾一案,吸引了40多万人次线上观看。记者李小雷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但家住洞阳镇南园村的张某在晚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上路,结果被执勤交警抓个正着。经抽血检测,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达271.3mg/100ml,属于醉驾。

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张某被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为警示世人,1月21日上午,市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此案时,采用视频直播的方式,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一审判处张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此次庭审直播,吸引了40多万人次观看。

浏阳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李小雷

男子醉酒驾车上路,构成危险驾驶罪获刑

2020年10月6日晚,交警部门在浏阳经开区(高新区)健安大道开展酒后驾车专项整治行动。晚上9时许,交警将一辆小车拦下,要求驾驶员配合进行酒精测试。

“驾驶员摇下车窗后,就能闻到一股浓烈的酒味,我们要求其下车配合检查。”经交警现场调查,驾驶员姓张,此行准备驾车返回家中。

交警对张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244mg/100ml,已远超醉驾标准。随后,交警部门又委托医护人员对张某进行抽血送检,最终认定张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71.3mg/100ml。

因张某的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交警部门遂吊销其驾照并对其予以控制。到案后,张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当天晚上,张某在与朋友聚餐时,喝下了三两左右的白酒,并自行驾车返家,上路后不久就被交警查获。

庭审中,张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表示愿意认罪认罚,请求法院从轻处理。

据此,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尽管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但鉴于其曾有交通肇事罪的犯罪前科,应酌情从重处罚,遂一审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20天审结醉驾案件45起,法院直播庭审警示驾驶人

据了解,张某醉酒驾车一案,是市人民法院今年来审结的第46起危险驾驶罪案件,40余名被告人均受到刑事处罚。

“今年1月前20天,我们就审结了45起危险驾驶罪案件。”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王蔚介绍,随着醉驾入刑以来,涉及危险驾驶罪的案件呈现多发趋势,2020年全年受理该类案件182件。

为警示广大驾驶人,1月21日,市人民法院利用官方微信公众号、市人民法院视频号、抖音号,对该案的庭审过程进行了同步直播。

在庭审直播过程中,公诉人还现场进行法庭教育,希望广大驾驶人切记安全驾驶准则,不要酒后驾车,从源头约束自己,“不要让生命的火光在车轮的碾压下黯然熄灭。”

网友留言

@拾荒者:“喝酒不开车,这句话一定要入脑入心。”

@入戏:“一定要以此为戒,为自己负责也为他人负责。”

@楚云仙道:“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可不能只当口号喊喊,法律不是儿戏,触犯红线就要付出代价。”

@王大壮:“被告人有交通肇事前科,理应吸取教训的。这给所有心存侥幸的驾驶员提了个醒,酒后驾车的代价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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