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蹊跷,埋在地下的保险柜不翼而飞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 2021-02-20 11:07:11
微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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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父亲的帮助下将装有大量现金的保险柜埋藏在地下,但没过多久保险柜却不翼而飞。

永和镇的张女士连忙报了警,然而经警方调查,张女士的父亲张某具有重大盗窃嫌疑。近日,市人民检察院以张某涉嫌盗窃罪,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这桩蹊跷的盗窃案才真相大白。

浏阳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李小雷

父女联手将保险柜埋地下

不久后保险柜不见了

张女士是一名生意人,平时流动资金较大,为方便存取款,她购买了一个保险柜,平时就放在娘家的卧室里,陆续往保险柜内放入现金,最多时达到了200余万元。

因平时住在娘家时间不多,为了确保保险柜内财物安全,去年1月份,张女士向父亲张某提出,想将保险柜埋藏到地下进行保存。

随后,张某便与女儿张女士一起趁晚上无人注意之际,将保险柜埋在了自家屋外的一棵桂花树下。

不过,让张女士没有想到的是,一个月后她再次返回娘家,查看桂花树下的保险柜时,却发现保险柜不见了。

“只有我和父亲知道埋藏地点,难道被谁误打误撞发现了?”疑惑之余,张女士立即将情况告诉了父亲张某,在寻找多日毫无头绪的情况下,张女士向永和派出所报了案。

“因埋藏地点只有张女士父女两人知道,所以张某的嫌疑很大。”接案后,警方将张某带回派出所进行询问调查,但张某表示不知情,并提供虚假线索试图误导办案民警。

枯井里发现重要线索

父亲承认盗窃女儿财物

由于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保险柜的失踪与张某有确切关系,警方在问询张某后,让其回了家。不过,警方并没有排除张某的嫌疑,并对其行踪轨迹进行深入侦查。

在接案后的第二天,民警又来到张某家进行现场勘查,并很快有了重大发现。

“张某十分镇定,也比较配合,不过当我们打开他家附近的一口枯井时,他变得躁动不安起来。”民警介绍说,在枯井里,他们找到了两个保险柜,一个被切割过,一个完好无损。经张女士辨认,其中一个就是她埋藏在地下的保险柜。

面对证据,张某这才低下了头,向警方如实供述了自己盗窃女儿保险柜内财物的犯罪事实。

原来,张某在得知女儿保险柜内存有大量现金后,便起意盗窃,但因不知道密码无法得手,于是便心生一计——购买了同款新保险柜替换了女儿原来的保险柜,并将原来的保险柜切割开取出了30万元现金用于生活开支,其余现金又放回到新保险柜中,恢复原样。

而他盗窃女儿30万元的事,一直没有被女儿察觉。半年后,应女儿要求,张某将保险柜埋藏于地下。但张某第二天私自将保险柜挖出,将余下的170余万元进行了异地埋藏,并以保险柜遭他人盗窃作为借口,企图掩盖自己盗窃女儿钱财的行为。

案发后女儿选择谅解

检察机关认为“确有必要”追究刑责

案发后,张某将埋藏的170万元现金挖出,还给了女儿张女士,并退赔了事前盗窃的30万元现金。

得知保险柜被盗竟是父亲张某所为,张女士既诧异又无奈,最后她还是对父亲的行为表示了谅解。

盗窃女儿财物,属于家庭内或近亲属之间的犯罪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此曾作出规定: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

“虽然张女士对父亲的行为选择了谅解,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张某的行为已达到了‘确有必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条件。”检察机关认为,近亲属之间犯罪,“确有必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要从盗窃数额、盗窃次数、主观恶性以及亲属的态度等方面综合分析判断。

从该案来看,张某曾因盗窃犯罪两次获刑,盗窃主观恶性深,虽属近亲属之间盗窃,但“确有必要”追究刑责。

据此,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近亲属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应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决定对张某提起公诉。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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