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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现场播放交通安全警示片,市民观后“头皮发麻”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 2021-02-26 11: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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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片里的案例太让我震撼了,以后出行一定会戴头盔"

浏阳日报讯(记者谢鹏)根据长沙公安交警系统统计分析,2020年涉及电动车、摩托车的交通事故占一般事故的45%,其中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是造成事故当事人伤亡的重要因素。为此,连日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加大交通安全劝导、执法力度,并组织不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车、摩托车驾乘人员观看交通安全教育警示片,取得不错的教育、警示效果。

25日上午9时许,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交警再次在金沙路与浏阳河路交叉路口对过往车辆开展交通安全整治行动。行动开始后半小时,该路口的快警平台警务室内就坐满了前来观看交通安全警示片的市民。

“这些市民多数是在驾乘电动车时没有佩戴安全头盔,接受我们交警的劝导,前来进行交通安全学习。”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中队长陈利表示,3月1日起《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交警部门将依法对电动自行车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处罚,“距离3月1日只有几天的时间了,我们提前开展劝导工作,除了让市民提早适应新规外,更希望驾驶员能够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避免交通事故发生。”

和以往的整治行动有所不同的是,此次驾乘人员除了需要观看警示片外,还需要通过手机进行现场考试,考核合格、且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后,交警才会予以放行。市民金先生在进行考核时,前两次都没有及格,直到第三次才以满分通过考核。

“这些题目还真的有点难,上面涉及到的交通安全问题我平时都没有怎么留意。”金先生告诉记者,当天上午他由于驾驶电动三轮车没有佩戴安全头盔,被交警现场进行劝导,“头盔就放车上,但是因为嫌麻烦就没有戴了。”经过观看警示片、参加考试后,金先生表示自己今后驾驶电动车时,一定会注意佩戴好头盔,并且遵守各项交通法规。“警示片里的案例太让我震撼了,尤其是不戴安全头盔那段,我看完就觉得头皮发麻,对于交通安全有了更深刻的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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