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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下加装伞具,送上暖心雨衣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 2021-03-02 11:2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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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击《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施行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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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执法人员拆除了市民违规加装的伞具后,给市民送上了雨衣。记者张迪赖旸

3月1日,《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这意味着驾乘电动车不遵守相关规定将面临处罚。3月1日上午7时30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城区多个路口设点,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浏阳日报”抖音号对此次整治行动进行了现场直播,并邀请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陈伟现场为网友答疑解惑。

浏阳市融媒体中心记者谢鹏

暖心执法

拆除电动车加装伞具,交警现场送雨衣

执法行动开始后不久,天空下起了小雨,执法人员冒雨站在路口指挥交通,并对过往电动车、摩托车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整治行动中,不少电动车由于加装了伞具被交警现场拆除后才予以放行,还有部分驾驶员没有佩戴安全头盔被交警现场依法予以处罚。

由于下着雨,个别被查处的电动车驾驶员和抖音直播间内的部分网友,对于交警在下雨天拆除伞具的行为表示不理解,“这个伞具我们就是用来防雨的,现在还下雨呢。拆掉了的话,我全身都会淋湿。”市民陈女士在加装伞具被拆除时有些抱怨。

考虑到陈女士确实有避雨需求,交警立即从警车上拿出一件雨衣送给了陈女士,并细心提醒:“穿了雨衣也要记得戴上头盔,安全第一。”拿到雨衣后,陈女士连声对交警表示感谢。

随后,各整治点的交警也纷纷拿出了自己预备的雨衣,在拆除电动车、摩托车违法加装的伞具时,也暖心地将雨衣送出,确保市民出行不被雨水淋湿。

严格执法

骑电动自行车逆行,交警现场罚款50元

3月1日上午7时40分,市民谭某驾驶电动自行车经过庆泰南路时,被在天虹商业广场周边执勤的交警拦截。“当时她是无视交通法规,在机动车道上逆行,骑乘电动自行车应当选择非机动车道。”陈伟表示。

被交警查处后,谭某前往天虹商业广场旁的快警服务平台观看交通安全警示片,并依法缴纳50元罚款。“平时骑电动自行车的时候,确实没有太注意这些交通安全问题。”谭某告诉记者,她知道骑车时应当靠右,“但非机动车的交规意识淡薄,比较随意。”

在观看完警示片后,谭某也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场向交警表态:“以后一定注意,再也不逆行了。”

据统计,当天整治行动共对490名电动车驾乘人员进行了劝导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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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乘电动自行车应该怎么做?

随着《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的实施,今后针对电动车骑乘人员不戴头盔、违法加装伞具等行为,浏阳交警部门也将开展常态化整治,“这项工作已经被纳入到我们各勤务中队的日常执法当中。”陈伟表示,今后交警在日常巡查时,一旦发现此类行为,都会立即进行执法。

陈伟也提醒广大市民,在骑行电动自行车前,千万注意佩戴好安全头盔、不要加装伞具,同时需要注意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16岁,在上路前一定要前往车管所依法进行注册登记,只能搭乘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应当使用安全座椅。

此外,在行驶途中,驾驶员不能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分散注意力,妨碍安全驾驶,应当走非机动车道,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右行驶,“另外还要遵守其他交通法律法规,以确保自身交通安全。”

相关新闻

道安委约谈共享单车企业

要求15天内随车配备好头盔

依照《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互联网电动自行车租赁企业应当履行企业主体责任,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加强车辆检测、维护和停放秩序管理,随车提供安全头盔,不得为不符合电动自行车驾驶条件的人员提供电动自行车租赁服务。但目前浏阳市面上多家互联网电动自行车租赁企业均未将这项工作彻底落实。

3月1日上午10点,市道安委约谈浏阳4家互联网电动自行车租赁企业,要求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服务管理,为每一辆电动自行车配备好头盔,供市民租车时使用。同时要求4家企业在15天内落实到位,规定时间执行不到位者将被依法处罚。

“我们已经买了头盔,但很多还在运输配送的路上。”浏阳市小鱼公共电单车服务中心负责人张乐说,目前小鱼出行在全市范围内共有2500辆车,“要给这些车都配上头盔还需要一段时间。但我们会尽最大努力配合政府工作,15天内随车配备头盔,保障市民出行安全。”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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