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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务工发生意外,政府协助家属千里维权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 2022-05-13 09:4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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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日报讯(记者李小雷通讯员颜久情)5月8日,随着最后一笔赔偿款到账,张坊镇赴佛山务工村民张先生的生命健康权赔偿纠纷案,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前不久,张先生在广东佛山某电梯公司拆除电梯时发生意外,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为维护张先生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张坊镇政府工作人员迅速赶赴佛山市,经过三天的协调谈判,家属最终获得了140余万元的赔偿款。

5月3日,张坊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主任梁政的电话骤然响起,电话另一端传来张坊镇田溪村党总支副书记张德松急促的声音:“梁主任,我们村有个村民在广东佛山某电梯公司拆除电梯时发生意外,跌伤死亡,能否请你与我同去广东处理赔偿事宜。”

了解大致情况后,梁政当即应允,并连夜组织维权组出发赶赴千里外的佛山。第二天上午,梁政一行赶到施工企业,详细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并到事发现场实地察看。“死者在施工单位从事电梯拆除工作,不慎跌落,当场昏迷不醒,经当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梁政了解到,死者张先生的家庭经济较困难,其又是家中顶梁柱,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就是其务工所得,意外死亡给其家属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事发后,在张先生的死亡赔偿金问题上,家属与施工单位产生了较大的分歧。为维护张先生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梁政一行开始了与施工单位的艰难谈判。

“维权也必须依法依规,不能做出过激行为。”维权组一方面尽力安抚死者家属情绪,力劝其保持冷静,坚持理性维权,另一方面极力与施工单位协商,摆事实,讲法律。

“此次事件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施工单位、建设单位负有连带责任,作为施工单位应积极面对,如果协商不成,我们将付诸法律。”梁政有理有据的陈词获得了施工单位的认同,为促成纠纷早日化解打下了坚实基础。

通过后续的多轮调解和协商,维权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将张先生的死因定性为工亡,并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要求施工单位赔偿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在维权组连续三天的积极协调下,最终当事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由施工单位赔偿死者家属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人道主义救助金等共计14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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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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